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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260 Date: 10/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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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美國簽證的3C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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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 報

        很多人在簽證前,四處打聽別人的經驗教訓,效仿別人的申請方式,據此判斷自己的材料和申述是否符合要求,但往往得到的只是一些片面或錯誤的認識。他們雖事先做了比較周到細致的準備,但運用的卻是中國人的思維方式,不知道申述應該註意什麼,按照哪些原則去做,往往達不到美國簽證的要求。通常,一個成功的申請者必須具備3C原則。

        面試簽證官往往運用美國人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按照美國移民和國籍法的要求,以及簽證原則工作。簽證面試中,簽證官會有目的去詢問申請人,而申請人一般都很被動。拒簽後也搞不明白原因。

        簽證官每天處理數以百計的案例,聽遍了任何理由,不會輕易相信申請者的說辭,因此申請者在申請簽證時,不會馬上得到簽證官的信任。但要想簽證成功,申請者須盡力使簽證官相信自己。面試簽證官不是中國人,中國式的說服方式不奏效,這是申請者應該調整的地方。

        美國使館的簽證成功率一般在10%至20%左右。這是一個非常低的百分比。這麼低的比率原因很簡單:中國的工作方法同美國的不同。通常,一個成功的申請者必須具備3C原則。3C指申請者須具備Clear,Concise和Convincing,如果不具備其中的任何一條,可能會被拒簽。

        1.Clear原則

        Clear原則是指在申請材料方面,材料需清楚規範、易讀易懂、條理性好、書寫工整,漢語手書有翻譯件。有位簽證官在評述許多人的申請材料時表示,很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組織很差,次序混亂,沒有條理。有的證明材料用的漢語草書,別說是美國人,就是中國人看懂都很困難。如果簽證官看不明白,怎麼能輕易發放簽證呢?

        Clear原則還指在面試時,觀點要明確,敘述條理清楚。簽證官的要求是觀點要切中要害,點到為止。有人回避簽證官的尖銳問題,繞著說,讓簽證官不滿意。有的人想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方式、方法欠妥,說了半天,簽證官還是不明白。

        例如,有位學生在回答為什麼來美國讀計算機時,高談闊論,旁證博引:因為美國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計算機產業走在世界最前列等等,被簽證官客氣地打斷了;另一位武漢的科技人員想申請J1簽證,簽證官問他為什麼來美國,他回答道:武漢有個“百年計劃”,培養和選拔跨世紀人才,我有幸入選雲雲。這麼回答,並沒有把自己申請簽證的特殊性表述明白,自然被拒簽了。

        上面兩位申請人回答問題的共同錯誤是:大而空,沒有結合自己的實際,切中主題,表明來美國的具體意圖。

        在情感交流方面,也有很多人與簽證官存在著障礙,沒有把話解釋清楚。申請者與簽證官應建立積極的對話關系,簽證官有權選擇了解申請者的方式,不受任何外來的指引和幹涉。申述時,要尊重簽證官的審查方式,認真對待面試。

        2.Concise原則

        Concise原則指材料精練, 要求能在短短幾分鐘內能看完。

        簽證的材料不要求多,要精練,重點突出。很次要或牽強附會的文件沒必要出示。

        準備材料時,很多人認為材料越多越好。其實,美國簽證只要求出示必要的和有說服力的材料,過多沒有主次的材料會讓簽證官不能抓住重點,也沒有時間和心思挑選材料,所以申請者一定要選出重點去出示。把重點放在上面,次重點放在下面,非重點拿在手上。一下子把所有材料都給簽證官不是好的做法,除非簽證官要求出示全部材料。

        Concise原則在回答問題方面,是指要言簡意賅,語言凝練。不講無關的事情。

        當然語言也不能太省略,有人不敢多講一句,認為言多必失,少說為佳,該說的沒說,就不可能把意思表達清楚了。

        3.Convincing原則

        Convincing 原則指申述的時候,必須按照美國人的邏輯推理方式,巧妙避開面試的陷阱,說服簽證官並使之滿意。

        每個人在申請簽證方面都有自己的優勢和劣勢。首先是要找到對簽證有力的理由,避開劣勢,不要哪壺不開提哪壺;如果不能避開就弱化;甚至有時劣勢可以轉化為優勢。

        每個申請者都可以挖掘自己的理由,只要不強詞奪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看如何去敘說和把握,也許換個角度,意思就不一樣。

        舉個例子:有位博士要申請J1簽證,他認為自己在中國有很強的關系紐帶。妻子是教師且與學校簽了6年聘任合同,並交納了幾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得以留北京工作,不準自行離職。他的想法是:是不是出示一下這份合同,告訴簽證官妻子因為有合同不能陪同他來美,所以他將來也要返華。

        而簽證原則認為:沒有任何書面的合同或證明能確保你返華,真正起主導作用是一個人的思想和意願。簽證官首先根據的是一個人的意願和態度來判斷其返華動向。如果他的妻子真想滯留美國,合同能起多大作用?他應該告訴簽證官妻子熱愛教師工作,並與單位簽訂了長期合同,而自己與妻子的感情很好,這才能構成返華紐帶。

        所以,面簽時要根據每人的實際情況,設定不同的申述重點。總之,非移民簽證並沒有名額限制,只要符合原則,就能得到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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