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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4年7月1日生效的肥咖條款困擾著不少在美國境外有存款資產的稅務居民。其實肥咖條款海外資產申報並不需繳稅,只是必須向國稅局申報,如不申報則將遭重罰。下面將介紹如不申報海外資產將面臨哪些嚴重處罰規定:
一、 民事處罰規定
1. 未申報海外賬戶、金融、資產等信息
A. 未申報FBAR:
a.故意不報:處罰10萬美元或賬戶金額的50%,二者選較高值;
b.非故意不報:處罰1萬美元。
B. 未申報表格8938——海外特定資產:
a.每個賬戶分別處罰1萬至5萬美元;
b.全部賬戶金額最高值的50%,二者選較高值。
C. 未申報表格3520:處罰1萬美元或總額的35%,二者選較高值。
D. 未申報表格5471:處罰1萬美元。
E. 未申報表格5472:處罰1萬美元。
F. 未申報表格926 :最高處罰10萬美元。
G. 未申報表格8865:最高處罰10萬美元。
2. 未申報
將處罰應繳稅的5%至25%,按年累計。若某人所得為100萬美元,5年未報稅,如果處罰按5%算,5年累計下來則是25%的罰款。
3. 未納稅
將處罰應繳稅的0.5%至25%,按年累計。
4. 漏稅罰款
將處罰應繳稅的20%至40%,按年累計。
5. 稅務欺詐
將處罰未繳稅額的75%。
二、刑事處罰規定
1. 逃稅:高達25萬美元的罰金和5年監禁。
2. 報稅欺詐:高達25萬美元的罰金和3年監禁。
3. 未申報:高達10萬美元的罰金和1年監禁。
4. 未申報FBAR:高達50萬美元的罰金和10年監禁。
5. 稅務欺詐:高達25萬美元的罰金和10年監禁。
律師提醒有申報義務的稅務居民,不應抱有僥幸心理。律師強調,申報海外賬戶、金融、資產等信息並不需繳稅,未申報者還來得及補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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