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两名中国留学生“因此前违规携带超额美金入境导致办理返回芝加哥的签证遭拒”的报道在网络上得到广泛关注。具有丰富移民案件处理经验的芝 加哥知名华裔律师王志东在接受侨报记者专访时指出,该案不具有广泛代表性,但其对广大华人及留学生群体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作用。

王志东强调,目前针对该案的相关报道普遍存在“情节上的忽略”。两名曾在芝加哥就读的中国留学生,在申请10年签证返回美国时遭到美国领馆拒 签。如果美领馆没有明确指明是因为两人此前入境时“违规携带现金”的不良记录而拒签的话,那么这个所谓的拒签理由只能称得上是两人的“主观判断”。
据王志东介绍,携带超额未申报现金进入美国,与携带肉类、植物等其他违禁品入境有本质区别。实际上,携带现金进入美国并不是美国法律所禁止的, 而上述案件中两名中国留学生之所以会留下“不良记录”是因其未向海关申报所导致的。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只要在入境美国时向海关如实申报携带现金数量,并不 会遭到任何“罚款”或者“征税”。而携带肉类、植物等违禁品入境时,一旦被海关发现,其不良记录将会被记录在案至少五年时间。涉案人无论持任何身份,在以 后的五年时间内每次出入境都有可能遭到十分严格的行李检查。
实际上,不良的出入境记录并不会直接导致申请美国签证遭拒。王志东表示,所有类型的美国签证发放工作,考虑的是申请人的多重条件。上述案件中的 两名中国留学生,申请的是10年类别的B类签证,而这一签证主要的考量因素是申请者“是否具有移民倾向”。两人此前在学生身份时的记录有可能影响签证官在 对两人更换签证类别时做出的判断。[vc_row][vc_column]
芝加哥侨报周末–Mar 16, 2016,19:10 【侨报记者鄢田3月16日芝加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