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駛人應經常從倒後鏡
觀察車後的情況
閃動車頭燈
閃動車頭燈就像使用響號一樣,只有一個意思, 就是讓其他道路使用者
留意自己。不可為別的 緣故閃動車頭燈。在駕駛時,如須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可響號 示意,但不可用響號斥責別人。
在路上停下的車輛, 只可以因為其他行駛中的車輛對其構成危險,方可響號。在交通暫時受阻和沒有危險的情況下,
不可響號。
倒車
倒車前,應確保車後並無行人,尤其沒有兒童。 特別小心車後的「盲點」(即坐於駕駛座位時看不到的車後的部分路面)。如有懷疑,應下車看
清楚,或請乘客察看, 以確定情況。
如沒法看清楚後面情況,或駕駛的是大型車輛, 倒車時應請別人引導。除非情況安全,否則 切勿倒車。倒車時,路程切勿過長或時間過久。
絕不可從橫路倒車進入 大路。
倒車時,應先讓路給其他車輛及行人。
雖然使用白色倒車燈, 可讓其他道路使用者知道你正在或將要倒車, 但切勿依賴這些燈號。 在安全和不會導致其他
道路使用者改變車速 或方向的情況下,方可 倒車。切勿依賴倒車響號,應留意四周,行人可能聽不到警號,或其本身可能失聰。
魯莽和不小心駕駛
駕車時,要小心不可 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你的乘客或你自己 本身,避免釀成交通 意外及傷亡。駕駛時必須小心及專注,並且顧及其他
道路使用者和你的乘客安全。
駕駛速度
除非有標誌另外說明, 否則,所有道路都應遵守車速標誌規定。不應以過高的速度駕駛,以免在前面視線可及的空間內不能及時停車。
如路面濕滑或大霧瀰漫,就應減慢車速。除非遇上緊急情況,否則不可突然煞車。 駕駛速度不可超過該道路及車輛本身類別的車速限制。車速限制是在路上駕駛時可以容許的最高速度,但不表示以該速度行駛即屬安全。你還須經常顧及行車時的各種情況。
與前車所保持的距離
應與前車保持足夠行車 距離,若前車突然慢駛或停下來時,本身的車輛也能安全停下。不斷估計前面的道路情況,讓自己有應變的
餘地:能夠察覺路面的變化,作出反應。如沒有足夠空間距離以致驚惶失措,作出反應, 即表示車輛速度過高, 或太貼近前車。
如路面濕滑,輪胎或煞車掣性能欠佳,又或者你身體不適,就應與前車 保持更遠的距離。如果有車輛超前,切入你車前的空位,便應慢駛,再與前車保持一段安全距離。
前車保持所需的停車距離,是安全的做法。 不過,如果市區內交通繁忙,行車緩慢,就不一定可以這樣做。因此,
駕駛人須視乎情況,隨機應變。無論如何,如果與前車的距離短於停車距離,便有發生意外的 危險, – 尤其是當行人在你車前橫過時,更易發生意外。與前車的距離,
絕不能短過思考距離。
如路上車速較快,與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就更加重要。在這種情況下,停車距離仍是唯一的安全距離。不過,在各方面都良好的情況下駕駛,合理的行車距離,是按時速每2公里便預留1米車距,或預留兩秒距程。如駕駛重型車輛,或須預留更大的距離。
超車
除非肯定超車對自己及他人不會造成危險,否則切勿超車。應觀察前後
的路面情況,確知在足夠距離內並無障礙時,方可超車。駛向外前,應先看倒後鏡和發出信號。 在黃昏、黎明、天黑或大霧時,由於較難判斷
車速及距離,必須特別小心。在車速較高的道路上, 迎面而來的車輛,速度可能會比想像中更快, 應確保前面一段長距離並無來車,方可超車。超車時,應快速越過前車,遠離後盡快駛回右方,但不可強行切入。
只可從左方超車。 在超越前車時,如前車加速,必要時應把車輛減速落後並折返原來的行車速,跟回前車而行;
但仍須先從倒後鏡看清楚,以確保原車並無其他車輛從後趕上。被其他車輛超過時,切勿加速。如有需要,應減速讓超前的車輛經過。
猛烈的陽光、夜間駕駛須知
在猛烈陽光下,耀眼的光芒會使一些駕駛人不適。使人目眩的陽光非常危險,駕駛人可能因此而有一、兩秒時間失明,要憑腦海中對前面路面情況的印象來駕駛。如果交通標誌背後的陽光猛烈耀眼,駕駛人也許很難看清楚標誌的內容,不過,標誌的形狀,也有助把標誌認出。
陽光強烈時,進出隧道要格外小心。如戴著太陽眼鏡,駛入隧道時,初時會看不見東西。駛離隧道時,車速不應太快。不清楚出口的道路環境,或正在駛近收費處時,更應注意車速。
在夜間駕駛時,即使有街燈,仍須亮著大燈,使行人更容易察覺你駛近。在夜間不可只亮著泊車燈駕駛。夜間不易看見行人,特別是路面濕滑反光時,反光和使人目眩的光線,使你更難看見行人。駕駛人和行人在夜間都容易疲倦,因而較難集中精神,也較難判斷車速或距離,而且較難看清楚事物。
在夜間或黃昏,以及在黎明半明半暗之際駕駛,較日間更吃力。煞車距離隨車速增加,但大燈的照明範圍則不會擴大。因此,在夜間駕駛時,應減低車速,使煞車距離保持在大燈的照明範圍內。
在入黑時分(包括黃昏及黎明)駕駛,必須亮燈。夜間在沒有街燈的道路上駕駛時,應亮著大燈。在有街燈的道路上駕駛,或迎面有車輛駛來時,必須使用低燈。迎面車輛的大燈發出遠光時,你應該轉移視線,切勿瞪著光線,應轉眼望向道路右邊。很多駕駛人都會閃動遠光燈,提醒對方小心,不過,研究道路安全的專家不贊成這做法。千萬不要還以顏色,也把遠光燈亮著,這樣做只會更危險。
迎面車輛的燈光使你目眩時,應慢駛或停車。駛經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時,應使用低燈。緊隨前車駕駛時,也應使用低燈,以免本身車輛的燈光,令前面的駕駛人目眩。即使你已改用低燈,也不可過分駛近前車,以免本身車輛的燈光,使前面的駕駛人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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