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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264 Date: 11/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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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4簽證申請五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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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報】EB-4是指美國職業移民第四類優先,即宗教人士移民。宗教人士包括全職牧師、神父以及一些宗教領域的神職人員都可以申請EB-4簽證移民美國。那?具體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1. 向美國公民事務及移民服務局提出移民申請:

        2. 得到USCIS的批準通知:通常移民申請都由地區分局直接處理,法律授權地區分局可以批準或拒絕各種不同的移民申請。

        3. 送件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全美簽證中心(簡稱NVC)建立的目的是負責綠卡的申請工作。申請人的移民申請獲得移民局批準後,所有的文件將送到全美簽證中心。

        在繳納簽證費後,全美簽證中心會寄給申請人3號郵包。將3號包郵包簽證申請表的第一部分填完後回寄到全美簽證中心(第二部分在面試時使用)。然後全美簽證中心將申請人的檔案發送給相應的美國海外使領館。

        4. 到美駐華使領館的面談、取得美國移民簽證: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將發給申請人4號郵包,通知面談的時間和地點。只有1/10的案件被抽到面談。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完全有權根據法律來判定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簽證的要求以及是否簽發給申請人進入美國的簽證。

        5. 取得簽證後6個月內須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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